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同意,中共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拟定于2020年12月下旬召开。为切实做好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现制定选举办法如下。
一、党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经院党委会研究,我校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20名。各类代表指导性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30% 左右,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一线代表不低于50% ;学生代表占8%左右;离退休人员代表占8%左右。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45%(正式党员中妇女党员比例为45%),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不低于6%(正式党员中少数民族党员比例为6%),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比例不低于50%。(具体指导名额参见“附件1”)。
教工代表在全体教职工党员中推荐、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在全体学生党员中推荐、选举产生,离退休人员代表在离退休党员中推荐、选举产生。院领导班子成员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大会选举。
二、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明辨是非,顾全大局;
2.热爱教育事业,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岗位上带头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师生,受到群众拥护。为人正派,清正廉洁;
4.能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有一定的议事和履职的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党代表产生的方法和程序
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一个选举单位。出席本次党代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的产生要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产生本次党代会代表。
(一)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院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酝酿提名。各党支部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填写《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选举单位设有党总支的党支部,需报本党总支汇总。
(二)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委员会,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3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并于2020年10月20日(周二)前与党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沟通后,根据院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填写《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附件3),并将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到各党支部进行酝酿。各党支部酝酿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后,选举单位设有党总支的党支部,需报本党总支汇总。
(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各党支部的酝酿情况,并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院党委规定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和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的结果,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填报《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4)、《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件5),于2020年10月23日(周五)17:00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
院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代表构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院党委汇报,经院党委批准后,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批复。
(四)正式选举代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单位设有党总支的,由党总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代表。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选举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6)和《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7),于2020年11月13日(周五)17:00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党代表选举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切实加强领导。召开第五次党代会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既要加强党的领导,又要充分发扬民主。
(二)认真组织代表选举工作。代表选举工作原则性强,要求高,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党代会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动沟通,充分酝酿。
(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选举的整个过程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四)确保风清气正,圆满成功。要认真按照代表条件和要求,把优秀的同志选出来,把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的一线教师选出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不准传播小道消息,不准违反组织原则拉票贿选。
附件:1.中共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3.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
4.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5.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6.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7.中国共产党国际关系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